江苏检察机关防网课诈骗提示 ——诈骗分子进群了,请家长们注意!
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,根据教育部“停课不停学,将线下课程转移到线上”的通知要求,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、培训机构相继延期开学并因地制宜积极组织开展线上教学。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,犯罪行为也出现了新动向,传统的电信网络诈骗分子转移到家长微信群、QQ群冒充学校教师或班主任,以收取学费或材料费进行诈骗。这类犯罪有上升趋势,不少家长已“中招”,请家长们注意了。
办案中发现,一些犯罪分子利欲熏心,无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,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,利用学校、培训机构普遍开展线上教学、辅导的机会,通过广撒网式搜索“家长群”等关键字,利用部分微信群、QQ群没有设置相应的验证步骤、群管理员疏于管理等漏洞,进入多个家长群。通过“潜水”观察,犯罪分子寻找机会迅速伪装成班主任头像和昵称,骗取家长们信任,要求家长扫描二维码缴纳学费、资料费、补习费、培训费等实施诈骗,致使部分家长上当受骗。该类案件不仅造成家长们的财产损失,而且会加剧疫情期间家长和学生们的的焦虑不安情绪,性质影响尤其恶劣。
检察机关特别提醒各位家长:一要擦亮眼睛。对家长群中新加入的成员,要及时提醒群管理员,及时甄别核实进群人员身份,杜绝陌生人随意入群现象,对身份存疑的尽快清除出群。二要谨慎付款。据了解,疫情防控期间,教育部门推出的网课资源全部免费,学校一般也不收取其他学习费用。如家长群中有发布收取费用信息等,要及时到学校网站核实或与老师电话沟通核实,不要在家长群中发布的来源不明的二维码上付款。三要及时报案。一旦发现涉及诈骗的收费行为,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各位家长,孩子们的事都是天大的事,在当下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,你们既要做好自身健康防护,又要管好孩子们的学习学业,多有不易,我们感同身受。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利益坚定维护者,我们始终和你们站在一起,依法严惩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,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。
江苏省人民检察院
2020年2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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